近年來,隨著我國互聯(lián)網蓬勃發(fā)展,網絡資訊已經成為每個網民的基礎性消費品,其開放的言論表達平臺在傳達社情民意、維護公共秩序方面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與此同時,網絡謠言也已成為影響社會健康發(fā)展的一大因素。如何科學防治謠言成為我們必須面對和探討的一個重要課題。
精彩觀點
中國互聯(lián)網聯(lián)合辟謠平臺上線以來,辟謠數據已達數萬條,這么龐大的謠言數據背后產生動因是什么?
謠言=(事件的重要性+事件的相關性+事件的娛樂性)?事件的模糊性?事件的推送力度/公眾批判能力
謠言被認為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傳媒,它存在的歷史幾乎和人類口耳相傳的歷史一樣漫長。因而有關它的界定也有多個版本。這些不同的版本各自有它的合理性,同時也有一定的局限性。我在梳理這些概念的基礎上試圖提出一個更加普遍意義的定義——不確定說。這個概念在2016年得到國家名詞委新聞與傳播學科的認可并收錄到詞條中,具體定義是:謠言是廣泛傳播的,含有極大的不確定的信息。這個概念當中廣泛性和不確定性缺一不可,如果它有一定的確定性但被廣泛傳播了顯然不是謠言;如果它是不確定的,但是沒有被廣泛傳播仍然不能認為是謠言。
奧爾波特和波斯曼曾提出:謠言傳播的強度與兩個因素有關,一是事件的重要性,二是事件的模糊性,這兩個因素是缺一不可的。兩者是乘積的關系而不是相加的關系:如果說模糊性是零,這個事情再怎么重要也不可能成為謠言;如果該事情足夠模糊然而太細微,大家也不會關注它,自然也不會傳播開來。這是最經典的謠言公式。
1953年克羅斯在這個謠言公式上加了一個因素——公眾的批判能力。如果公眾的批判能力足夠強,不管謠言再怎么產生、傳播,只要公眾有自己的理性判斷,就可以遏制謠言的傳播。這就相當于“謠言止于智者”,智者就是指公眾的批判能力。
到了新媒體時代,事件的重要性更加復雜化。在經典的謠言公式中,我加入了事件的相關性和娛樂性。新媒體平臺上轉發(fā)的很多謠言,一個是和人本身相關的,還有一種是娛樂性的。有時候網友轉發(fā)一個謠言僅僅是出于娛樂的需要,這是新媒體時代謠言產生的一個動因。
另外,我還加入了一個事件的推送力度,這含有兩個層面的意思。第一個層面,比如一些營銷公司雇傭大量水軍發(fā)布謠言信息,甚至會在轉發(fā)過程中給轉發(fā)者提供有償服務,通過這樣大力度的推動讓整個謠言加速傳播。第二個層面,寬泛地理解這個事件的推送力度,比如一個謠言信息經過網絡大V或者意見領袖、專家,借他們之口傳播可信度會更強,所以事件的推送力度我也加入了公式當中。
所以我給出的新的謠言公式是事件的重要性加相關性加娛樂性加在一起再乘以事件的模糊性再乘以事件的推送力度,所有這些再除以公眾的批判能力。當然,公眾的批判能力越強,謠言的傳播力度肯定是越弱的。
網絡時代辟謠需講究方式方法,要更好地利用“信息拼圖”,把已證實的信息多角度地拼接起來還原事實真相
人在選擇相信一個信息的時候,實際上已經選擇性吸收了,能夠轉發(fā)這條謠言多半是心里已經有一定的認可度,當然也不排除是為了求證到底是否真實。所以辟謠需要注意方式方法。例如因為辟謠被逐出家族群這樣的情形中,私下溝通可能比當面指出“這是謠言”更便于接受。
關于發(fā)動網民力量來辟謠,涉及到我曾經提出的謠言傳播當中的信息拼圖。信息拼圖是說在具備相近觀點的一些信息中,這些信息碎片就像拼圖一樣,事件上相合的信息碎片就會拼接起來。如果是真實的信息拼接起來那就是真相,但如果是虛假的信息拼接起來那可能就是虛假信息。網絡時代大家隨時隨地可以發(fā)信息,因此也可以有更多角度去拼接。一個謠言傳播開來之后,網民可以通過自己的理性驗證,通過“我發(fā)一點兒、你發(fā)一點兒”,多角度拼接還原事實真相,這就是一種發(fā)動網民力量可以做到辟謠的事情。
功夫在日常。不管是政府層面,還是企事業(yè)單位或者媒體,都需要共同努力去維護公信力
辟謠工作的滯后性是一個世界性的難題,要不然就不會有傳言說“辟謠還在穿鞋的時候謠言已經滿天飛”了。我認為功夫在日常,也就是說如果政府提高公信力,媒體提高權威性,企業(yè)、單位、機構能夠維護自身聲譽,廣大的網友能夠提高自己的辨識力,在這些方面做得足夠好,辟謠工作的滯后性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緩解。比如一個企業(yè)有了謠言信息,并且是虛假的謠言,如果該企業(yè)聲譽度很高,完全可以迅速公開信息,而媒體就可以迅速地跟進,再如果這個媒體有足夠的權威性,那么大家是會愿意相信它傳播的信息。然而如果這個媒體平時沒有積累權威性,即使辟謠,大家可能也會不完全相信。
政府也是同樣的道理,如果政府的公信力足夠強,在出現一條與公共事件相關的謠言時,政府第一時間辟謠,大家一定會選擇相信。
所以不管是政府層面,還是企事業(yè)單位或者媒體,都需要共同努力去維護公信力。而我們個人就需要在謠言出現后,更加理性地去判斷,第一眼看到的東西我們不要卷入過多的情緒,先理性判斷再發(fā)表意見。
在涉及到公共政策和公共安全的網絡謠言治理中,我們除了盡量公開信息之外還需做哪些工作?
辟謠信息要及時快速傳達到網民,同時要注意辟謠信息的傳播路徑以及語言表達
我認為除了信息公開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辟謠信息要及時到達網民手中。曾經在某條謠言瘋狂傳播的時候,我登錄相關部門官方網站查看,實際上該網站已經在第一時間發(fā)布了辟謠信息,但閱讀量、點擊量很小,所以我覺得辟謠信息的傳播路徑很重要,尤其如果沒有到達特定人群的話,那這個辟謠就等于白做了。第二,信息不光要透明,而且還要用適合網絡時代的語言去表達,能夠用貼合網友喜好的語言進行平等的交流,注意辟謠的方式也同樣重要。
國際上有哪些經驗為我國治理網絡謠言提供有益借鑒和啟示?
一是法律懲戒;二是成立專門機構;三是實行網絡實名制;四是輿情監(jiān)測;五是建設辟謠平臺
應對謠言確實是公認的難題,各個國家都在不斷探索,并為之付出了大量努力。應對方式主要有下面幾類:
一是通過法律的手段。法律上最接近謠言的其實就是誹謗或者是涉及到妨害公共安全的事件。先說美國,作為一個多種族國家,在這方面的界定是比較嚴格的。對于一些網上的信息,比如涉及到對個人或者對特定的人及人群造成損害的信息,或者是對某一個特定的種族或者人群進行侮辱、謾罵的信息,還有妨害公共安全的信息,都會有一些特別明確的法律規(guī)定去懲戒。同樣是海洋系法律的國家,比如英國對誹謗罪的界定就沒有那么嚴格。總體來說,各個國家雖然維護一定的言論自由,但是自由都有邊界的,所以第一種通行的做法就是通過法律去懲戒。第二種普遍做法是成立專門機構。比如德國、澳大利亞、俄羅斯等很多國家都會成立專門的機構去監(jiān)測謠言信息,去管理涉謠信息。第三種是實行網絡實名制。像韓國,早在2007年推行過網絡實名制,但是后來因為涉及到違憲,所以在2012年取締了。但像日本等其他國家雖然沒有明文規(guī)定必須實名認證上網,但實際上通過IP號等途徑基本上還是可以做到實名上網的,這也是管理謠言的一種途徑。第四種普遍實行的方式就是通過技術性的手段做一些監(jiān)測,進行輿情的監(jiān)測以及一些信息的過濾、屏蔽。第五種就是一些記者或者是網友個人發(fā)起的一些公益性的辟謠平臺,當網民有了一些疑似謠言信息的時候可以在這樣的平臺求助,這些都是比較通行的做法。
理性感性相結合。理性方面可以通過顯在層和隱在層以及技術層三個方面辟謠;感性方面可以通過當事人講回憶、旁觀者講故事以及采訪者講感受的方式進行辟謠
舊謠新傳在新媒體時代越來越多,主要是因為新媒體時代信息傳播更加便捷,而且在這個基礎上還可以根據個人意向增補或刪掉一些信息,使得原本的信息產生了變異。有些謠言可能反映了當下某個社會熱點,同時還迎合了部分群體訴求,這樣的謠言一出現,傳播范圍就會很快擴散開來。這樣的謠言還有一個特點就是相關性比較高,比較吸睛,再加上標題經過加工,很容易引起大面積的傳播甚至造成社會恐慌。
我個人認為,應對舊謠新傳可以通過兩個層面,一層是理性應對,一層是感性應對。理性應對可以通過顯在層和隱在層以及技術層三個方面進行。顯在層就是明顯發(fā)現謠言有漏洞很容易識破;隱在層就需要一定的邏輯推理分析,經過推理和分析還原事實真相;技術層面應對包含兩方面,一方面是通過技術手段對一則謠言進行傳播層面的解構,例如指出謠言(視頻制作)是經由不同場景或事件的拼接,另一方面是對謠言所涉及的內容做一個技術性的分析。
另外一層就是感性應對層面。面對舊謠新傳,可以通過當事人講回憶、旁觀者講故事以及采訪者講感受的方式進行辟謠,還原事情的真相。